助理商业营销师考试大纲 热 荐 ★★★ 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.女职工特殊保护制度.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制度. 五,社会保险和福利 社会保险的概念和特点.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与使用.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规定.社会福利和集体福利. 六,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的概念和处理原则. 解决劳动争议的机构.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.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.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劳动争议处理的日常工作.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.协商,调解,仲裁,诉讼四种方式.仲裁前置程序.申请劳动仲裁时效. 七,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劳动监督检查.劳动监督检查可分为劳动行政监察,企业主管部门的监督,用人单位工会的监督和群众监督.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. 第七部分 产品质量法 一,产品质量法概述 产品,产品质量和产品质量法的概念.制订,实施产品质量法的意义. 二,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涵义.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主体.产品质量监督主管机关.其他政府管理部门.社会对产品质量的监督.如质量协会,企业管理协会,用户委员会等,消费者协会,新闻舆论等方面的监督.从事产品质量检验,认证的社会中介机构必须依法设立.生产者,销售者的自律管理.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.标准化管理制度.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.产品质量认证制度.产品质量监督的抽查制度. 三,生产者,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.产品质量的基本要求.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要求.产品质量的禁止性规定. 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.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,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.执行产品质量标识制度.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禁止性规定. 四,产品量侵权的损害赔偿 产品质量侵权的构成要件.产品缺陷.消费者或者使用者受到损害.产品缺陷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.不存在法定免责事由. 损害赔偿责任主体.销售者先行负责制.销售者的追偿权.生产者的损害赔偿责任 .受害人的赔偿请求权.损害赔偿的范围.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.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. 五,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生产者,销售者的法律责任.产品质量检验机构,认证机构和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.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的法律责任. 第八部分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,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不正当竞争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.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意义.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历史沿革.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. 二,不正当竞争行为 假冒.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.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,包装,装潢,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,包装,装潢,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,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.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,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.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假冒认证标志,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,伪造产地,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.滥用独占优势.滥用行政权力.商业贿赂.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.低价倾销.搭售商品.违法有奖销售.诋毁他人商誉.串通投标招标. 三,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机关.监督检查机关的职权. 四,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 经营者的民事责任. 经营者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.假冒行为的法律责任.商业贿赂的法律责任.滥用独占优势的法律责任.虚假宣传的法律责任.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.违法有奖销售的法律责任.串通投标的法律责任.抗拒检查的法律责任.政府部门及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.当事人不服处罚的解决方法. 第九部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一,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消费者的涵义.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涵义和立法意义.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措施.立法保护.行政保护.司法保护.社会保护.消费者协会.消费者协会的职能. 二,消费者的权利 安全权.知情权.自主选择权.公平交易权.获得赔偿权.赔偿数额.依法结社权.获得有关知识权.人格尊严权.监督权. 三,经营者的义务 遵守法律,履行合同.听取意见,接受监督.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.提供真实信息.出具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.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.保证商品或服务的质量.按规定或约定承担"三包"责任或其他责任.不得以格式合同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,不合理的规定.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权. 四,争议处理和法律责任 解决争议的途径.责任主体.生产者,销售者,服务者的责任.企业变更的责任承担.营业执照的使用人或持有人的责任.展销会举办者和柜台出租者的责任.虚假广告的责任承担.关于承担民事责任的概括性规定.侵犯消费者人身权的民事责任.侵犯消费者财产权的民事责任.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赔偿责任.其受到的损失,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1倍.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. 第十部分 经济仲裁与诉讼法律制度 一, 经济纠纷仲裁 仲裁和仲裁法的概念.仲裁法的基本原则.自愿原则.独立仲裁原则.根据事实,符合法律规定,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.仲裁的基本制度.协议仲裁制度.或裁或审制度.一裁终局制度.回避制度.仲裁机构.受理案件的范围.管辖. 仲裁协议.仲裁协议的基本内容.仲裁协议独立存在.仲裁协议的无效.仲裁程序.申请和受理,仲裁庭的组成,开庭和裁决等.保全措施.选定仲裁员.收集和提交证据.仲裁庭开庭和裁决.执行.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. 二, 经济纠纷诉讼 经济纠纷诉讼的涵义.民事诉讼法的主要任务.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.受理案件的范围. 案件的管辖.级别管辖.地域管辖.专属管辖.选择(共同)管辖.协议管辖. 诉讼参加人.原告,被告,共同诉讼人,诉讼代表人和第三人.诉讼代理人.证据.证据的基本特点.证据的种类.证据保全.举证责任. 财产保全. 审判程序.第一审普通程序.起诉和受理.开庭审理.调解和判决.简易程序.第二审程序.上诉期限.特别程序..督促程序.公示催告程序. 执行程序. 主要参考书目: 《商业法律与法规》 方名山主编 上一页 [1] [2] [3] [4] [5] [6] [7] [8] [9] [10] [11] [12] [13] [14] 下一页 将此文收藏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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