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由海天出版社授权,节选自《超级店长——高端专卖店店长成功密码》一书,转载请务必注明本书及本站。
激励创造更大的可能。
现在许多品牌连锁门店的工资奖金制度不尽合理,有些公司全部按个人的销售业绩来计算,鼓励个人的英雄主义,这样团队合作就无从谈起。
有些按全店销售业绩来计算,每个人平均分配,这样难免回到吃“大锅饭”的时候:干多干少一个样,干好干坏一个样,干与不干一个样。
薪酬激励制度是一个公司的核心制度,薪酬激励制度制订是否科学合理,直接决定了团队的素质和销售业绩。有什么样的激励,就有什么样的行为。
近年来,我研究上百家品牌连锁公司,他们的薪酬制度,基本由以下原则构成:
◎底薪加奖金的工资结构
既然是做销售行业,就要以销售业绩为第一,就一定要按销售业绩的好坏来决定店员的薪酬,所以工资结构最好是基本工资加销售奖金。基本工资是基本的保障,奖金则是工作能力的体现。
◎鼓励团队合作
销售是一种团体行为,要鼓励团队合作,所以是按团队的整体销售业绩来分配,这样大家在碰到难题时会群策群力,共同将问题解决。
◎在团队中鼓励竞争
并不是说有团队就不要竞争,在团队合作中还要有竞争,激励那些销售精英分子和表现优秀的最佳店员,鞭策那些消极的落后分子。
◎提倡正面行为
在管理上,除了重视销售业绩,还要提倡主动积极、合作配合等各种对公司有利的行为,所以在这些方面也要有适当的体现。每个公司的薪酬激励制度是公司核心价值的表现,公司应该不断强化这种核心价值,摒除那些令人疑惑的不适当的政策。
汪朝林,中国珠宝业销售训练第一人。深圳金点子企业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、首席导师、策划师;中山大学管理学院EMBA;十年的培训师、品牌营销策划、系统管理经历。曾任职香港周大福中国营运总部,多年从事珠宝品牌的市场营销、培训、人力资源、零售连锁等管理工作。独创“三环培训模式”和“五星店铺营销模式”,提倡对品牌营销资源整合优化,从而打造最具竞争力的珠宝零售品牌。在中国珠宝界首次提出了营销和管理互为服务的均衡主张。Email :[email protected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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